福建:2018年高职招考成绩复查公告

更新:2021-03-14 10:57壹壹高考网

一、成绩复查程序

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018年2月6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2018年高职招考成绩复查申请表》。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所辖县(市、区)所有复查成绩申请后,填写《2018年高职招考成绩复查申请汇总表》,并于2月7日前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二、复查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月12日前,将复查结果反馈给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再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考生申请成绩复查时应认真填写申请表,对填写内容(包括姓名、准考号、考生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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