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政策:09年北京交通大学国防生招收计划b

更新:2009-05-16 00:00壹壹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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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政策:09年北京交通大学国防生招收计划b

五、复审复查

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须接受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确认国防生资格。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其中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以转为该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按北京交通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

1、国防生从入校当年9月份起,开始享受国防奖学金(每学年10000元,其中学费补助5000元,生活费补助5000元),直到毕业。同时,仍可享受高校其它非义务性奖学金。

2、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进行军政训练,军政训练列入学校选修课计算学分。利用周末进行队列、军体训练,每周出早操2-3次,暑假期间到部队进行集中训练和当兵锻炼。

3、国防生在校期间违约的,按照退学处理;毕业期间违约的,档案材料和户口派回生源省;分配到部队未下达首次任职命令违约的,档案材料和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4、毕业由北京交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部队同意,可报考研(论坛) 究生。面向全军进行分配,担任军需保障勤务干部和通信专业技术干部。

5、毕业办理入伍手续后补算四年住房补贴(每月50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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