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通学院王牌专业名单_南昌交通学院2021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更新:2022-08-10 14:54壹壹高考网

南昌交通大学的王牌专业有通信工程、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河流穿越工程等。都算比较好的专业。以下是具体清单,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昌交通学院王牌专业名单_南昌交通学院2021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南昌交通学院王牌专业名单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通信工程、土木工程、道路桥梁及河流穿越工程

二、南昌交通学院2021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南昌交通大学。

第三条办学类型: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前身为华东交通大学工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3431。

第四条办学层次为: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六条学校地址:南昌黄家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蓝光大道899号;景墨轩湖校区位于江西省靖安县科创大道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应当成立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九条为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成立招生考试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政策法规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我校近几年的规划情况、各地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综合分析制定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少量招生计划,用于调剂各省高考在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情况。预留计划按照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情况适当使用。

第十二条各省(市、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非平行志愿地区,原则上调档比例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换挡比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各省(市、区)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区)教育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的规定进行加分认定。

第十四条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本科录取原则:对于高级考生,根据其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随后”的原则确定专业,不存在专业等级差异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如愿意转专业,本科生可在大学第一学期或第三学期期末申请转专业。获得批准后,可以在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转到自己的专业。高职(大三)学生可以在大学第一学期结束时申请转专业,获得批准后,可以在第二学期转到自己的专业学习。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艺术体育专业不能申请转普通专业,普通专业也不能申请转艺术体育专业。学校鼓励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本科专业,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应通过所在省(市、区)统一专业考试(联考、校级联考),010至31021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将按照相关省份的投档原则和我校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环境设计与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总成绩=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50%”的顺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选择专业分高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市、区)确定的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选调生。内蒙古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省(市、区)确定的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总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原则,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择专业成绩高的专业;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市、区)确定的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选调生。

第十八条体育专业录取原则:要求通过所在省(市、区)体育专业统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按照相关省份的投档原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进入档案的考生。内蒙古是按专业成绩选的。

第十九条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社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条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和日语。

第二十二条英语专业学生需参加省(市、区)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并通过(未组织英语口语测试的省、市、区除外),其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四章 收费标准、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缴纳学杂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专业25200元/学年;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机器人工程,21600元/学年;其他专业19800元/学年。年各专业的学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授予南昌交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昌交通大学学位证书。

第五章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新生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果你不能按时上学,你应该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及其他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审查其入学资格。复试不合格者,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九条艺术、体育类新生入学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如发现专业复试成绩明显低于高考专业测试成绩的,将组织专项调查。如查实有代考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部门严肃处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南昌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联系信息

招生办电话:0791-82121208、8212111、82121199(也可传真)

学校网站:https://www.ncjti.edu.cn

:https://zsb.ncjti.edu.cn招生网

监督部门:南昌交通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1-8229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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