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_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更新:2022-08-12 11:56壹壹高考网

2022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学费:4000元/年。具体专业费用如下。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_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一、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方式学费1陶瓷制造技术与工艺三年制高职单招普通高考

对应方高考

4002陶瓷设计与工艺3包装艺术设计4书画艺术5雕塑艺术设计6非金属矿物材料技术(特种陶瓷方向)7硅材料制备技术(陶瓷行业分析检测方向)8电子商务9大数据与财务管理10工商企业管理学11现代物流管理12数字媒体技术13计算机网络技术14智能机电技术15电气自动化技术(陶瓷装备方向) 学院学费标准按山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财[2000]30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公布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

二、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四章招生方式和计划公告

第五章招生方式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组织保证和时间安排

第八章新生注册和复试

第九章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第十章预留方案数量及使用原则

第二章XI专业的招生和收费标准

第十二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三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院高考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和山西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条学院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机构全称: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院代码:14698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怀玉西街仁山桥西口

邮政编码:038300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大专。

第九条学院主管部门:朔州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结业)认证:按照国家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取得合格成绩,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毕业(结业)认证条件的,授予普通高等学校。发证院校名称: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如有学者退出,将根据具体情况颁发学历证书或现实学习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高校招生就业处全面负责贯彻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考招生的工作方针,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剂

第十四条学院高考招生分为普通招生高考招生和对口招生高考招生。学院高考招生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专业目录或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方式及计划公布

第十五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录取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的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依据,综合权衡德、智、体、艺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在符合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相关录取要求、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为条件,根据本人志愿和我校制定的相关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院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要求非英语语言的候选人谨慎申请。

第十八条学院文理类专业的录取,按照“分数优先,成绩先进先录取,成绩先进后录取”的原则进行。当候选人的总成绩相同时,将根据他们的排名选择他们。

第十九条进入艺术(美术)类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决定录取。

第五章 招生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高校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03〕3号)、《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残疾考生生活能自理,符合专业要求,符合相关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体检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身体健康复查。经复试体检不符合要求或不适合在所录取专业学习的,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院按照“省级部门牵头、高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院将深入实施学院招生“阳光工程”高考,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资格条件、招生计划、招生信息、考生咨询投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进行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健康有序高考。

第七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四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高考招生办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纳学费的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复试。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取消资格。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六条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布局的原则

4002陶瓷设计与工艺3包装艺术设计4书画艺术5雕塑艺术设计6非金属矿物材料技术(特种陶瓷方向)7硅材料制备技术(陶瓷行业分析检测方向)8电子商务9大数据与财务管理10工商企业管理学11现代物流管理12数字媒体技术13计算机网络技术14智能机电技术15电气自动化技术(陶瓷装备方向) 第二十九条普通高校收费标准按山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财〔2000〕30号)、(晋价费字〔2002〕250号)公布的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

第九章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第三十条学院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高等学校专科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费(2000-4000元/年)。

对被国家征集服义务兵役和被征集为士官的大学生,入伍时给予学费一次性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对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在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录取资格,或退役后自愿返校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后自主创业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录方式考入高校并到学校报到的学生,免收学费。所有全日制退役士兵和在校学生均享受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生源地信用贷款:家庭困难学生每年还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贷款,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第十章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

纪检监察投诉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49-6622013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349-6622066

电子邮件:sztczyjsxyzb@163.com

学校网站:http://www.sztczyjs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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