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破获一起高考团伙组织作弊案

更新:2021-03-15 07:17壹壹高考网

记者26日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经过四个多月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宣判,2016年高考期间涉及7人组织的作弊案日前尘埃落定。经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张某、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杨某、郭某、王某、陈某和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6年6月7日全国高考数学考试期间,文科数学试卷被拍成照片在百度贴吧、新浪微博等互联网网站公开传播,严重影响了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高考试题泄露事件也引起了教育部、公安部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

兰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排摸工作,一个涉及兰州、定西两地市的多名犯罪团伙浮出了水面。专案组于2016年6月8日凌晨出发,后成功抓获正在文科综合考试中组织实施作弊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当场缴获其带入考场作弊的手机一部。后又抓获另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李某。经突审,将参与组织作弊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现已查明,2016年6月6日晚,被告人张某、李某、郭某、杨某为提高考试成绩,共同预谋组织实施2016年高考考试作弊案。由李某负责建立组织考试作弊的“兄弟”QQ群并担任群主,其余三人均加入该群,共同商议乘监考老师不备,用手机拍摄考试试卷上传至QQ群,由张某找其朋友王某、陈某加入QQ群,并负责做出答案上传至QQ群抄袭。6月7日下午全国高考数学考试期间,张某乘监考老师不备,使用预先带入考场的手机拍摄数学试卷后上传至“兄弟”QQ群,王某、陈某根据试题做出答案回传至该群。6月7日晚,因郭某所在考场监考较严,手机无法带入,张某、李某、郭某密谋,把张某的弟弟张某某叫来共同参与作案。6月8日上午文科综合考试进行期间,由郭某将试题答案做出写在纸条上,扔出窗外,事先混入考点藏匿的张某某捡到纸条,用手机将答案上传至“兄弟”QQ群。案发后,为了掩盖罪行,李某将“兄弟”QQ群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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